苏 州 科 技 大 学
研 究 生 会
苏科大研会〔2020〕1号
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会成员退出机制
为进一步加强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会干部队伍建设,加强研究生会人事管理,规范研究生会成员退出行为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会成员均享有在遵守原则和程序下,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权利。
二、所有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成员都必须具备正当理由,形成书面申请,并须经批准,辞职申请或者退出报告需在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会办公室备案。
三、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辞职,须由本人向团委分管老师递交书面辞呈,经校团委审查批准和研究生委员会通过后方可辞职。
四、各部部长辞职,须向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会主席递交书面申请,经主席团会议讨论批准,经研究生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方可辞职。
五、各部门副部长辞职,须向部长递交书面申请,并由部长转交主席。经主席团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辞职。
六、各部门干事辞职,须向部长递交书面申请,经部门部长和副部长讨论批准后方可辞职。
七、对出现1次重大失误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成员,将进行预警谈话。
八、一学期有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合格者作自动辞职处理。
九、一学期无故缺席会议、值班、活动或无故未完成布置的任务达3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。
十、一学期在各类会议、值班或者活动中因病假、事假请假或者迟到、早退,未及时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,违背研究生会规章制度达6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。
十一、违反校纪校规,情节严重被学校通报者作自动辞职处理。
十二、在活动、值班等事务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严重违反研究生会规章制度达2次者作劝退处理。
十三、对于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成员,主席团成员由团委分管老师予以劝退,各部部长和副部长由分管主席于以劝退,各部门干事由部长予以劝退。
十四、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,工作作风不当,严重影响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会及学校形象的成员,主席团成员由校团委分管老师进行劝退,部长由主席团进行劝退,副部长和干事由部长进行劝退。
十五、劝退部长需由主席团撰写相应报告,写明劝退理由,表决通过后方为有效。劝退各部门副部长需由所在部门部长撰写相应报告,由主席团会议通过后方为有效。劝退干事需由所在部门部长撰写报告,由主席或者分管主席批准方为有效。
十六、所有在任期结束前辞职或者辞退的学生干部、干事需在办公室备案,不参与优秀干部、优秀干事的评选,不发放聘书。
十七、本条例的解释权由研究生会所有。
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会
2020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