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了保障研究生会工作高效运行,加强研究生会内部交流和制度化建设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研究生会例会每两周一次,定于单周周三下午13:30在本部研究生会办公室举行。如有变动,另行通知。
第三条 会议由主席主持,应力求简短、高效,秘书处应由专门人员须认真作好会议记录,记录内容要求真实、扼要。
第四条 会上各部对本部门前段时间的工作做简单的汇报,并听取主席团对前期工作总体评价和建议;同时在主席团的统一协调下安排下一阶段工作。
第五条 会上要求全委成员能在自由发言阶段各抒己见,积极反映近期同学中出现的情况,并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。
第六条 与会者须在会议开始之前在专门的会议签到本上签到,并要求衣冠整齐,带齐会议所需材料,做好会议记录。
第七条 若确实因故不能到会,须向主席团请假。
第八条 与会者在会议开始后不得随意走动,不得大声喧哗,要求关闭手机铃声,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。